发布时间:2016-08-30 15:08:01
【字体:大 中 小】各县(市、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广大进城务工农民工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美好城市家园的主要建设者。为宣传荆门农民工干事创业的优秀典型,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弘扬农民工干事创业、甘于奉献的精神,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品德高尚最美、劳动奉献最美、创新创造最美、工匠精神最美的理念,形成“人人传递最美、人人赞美最美、人人争当最美”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我市实现“三大战略定位”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对象
在荆门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产业就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3年以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户籍劳动者,重点是工矿企业生产一线、重点项目建设一线、城市建设一线的先进典型。
三、评选名额
评选“最美农民工”20名(其中10名为提名奖)。
四、评选标准
最美农民工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感人至深、精神催人奋进,体现时代特征,代表荆门形象。同时,还要体现“四美”:
(一)品德高尚之美。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准则,具备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劳动奉献之美。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甘于奉献,在所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为企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创新创造之美。注重科技创新,攻克技术难题,争当革新能手,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工匠精神之美。潜心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在各类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精益求精,追求极致,在打造高端品牌、实现“荆门制(智)造”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筹备(7月31日前)
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使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推荐审核(2016年8月15日前)
1.自荐与推荐。各地可采取开通微信公众号、公布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单位、社区推荐或农民工自荐,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
2.初审上报。各地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按名额择优确定送审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表(见附件)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三份提交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荆门市象山大道150号301室),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含工作照片及2寸登记照片)。
候选人名额分配:京山县5名,沙洋县5名,钟祥市6名,东宝区4名,掇刀区4名,漳河新区3名,屈家岭管理区3名。
(三)评选审定(2016年8月31日前)
评选活动组委会对“最美农民工”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就业荆门”微信公众号上接受群众投票。根据审核、投票情况,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代表和企业家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美农民工”及提名奖各10名。
(四)宣传表彰(2016年9月14日前)
“最美农民工”先进事迹将由我市媒体予以宣传报道,并在 “我是建设者?中秋共守望”—2016荆门市中秋特别节目现场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 “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切实做好 “最美农民工”的挖掘、推荐和宣传工作,要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别是户籍性质、就业年限、就业岗位等要符合条件。同时,要向所在地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对推荐人员进行必要考察。
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237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