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者维权投诉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10 来源:市工商局 作者:市工商局 责任编辑:张林
| 事项名称 | 关于消费者维权投诉的办理 | 
| 事项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 设定依据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发〔2014〕第62号) | 
| 申请条件 | 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向工商部门投诉。 | 
| 申请材料 | 1有明确的被投诉人。2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工商局,石城大道西路16号;消费投诉大厅,石城大道西路16号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 联系电话 | 0724-4221315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流程 | 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投诉——工商人员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7日内)——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受理投诉发出受理通知书(7日内)——调查取证组织调解(60日内)——调解成功反馈投诉人;调解不成功告知投诉人其他维权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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