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花爆竹购买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21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张林
| 事项名称 | 关于烟花爆竹购买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 设定依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申请条件 | 具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 | 
| 申请材料 |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 
| 填写表格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公安局石城大道东路19号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 联系电话 | 0724-4226444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流程 | 申请-审核-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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