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事项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25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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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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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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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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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的通知》 荆门发电(2014)60号文件和钟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的通知》钟办发电(2015)16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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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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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将本单位的事项交给社区办理的市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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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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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事项申请书三份(钟祥市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申请表);(2)申请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文件。 2.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对涉及社区的重点准入项目,通过召开社区代表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予以审核确认。 3.对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律法规的事项申报,按审批权限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4.通知申报单位,对已批准的事项,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社会予以公布,公告费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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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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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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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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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5楼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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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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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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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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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24-493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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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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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申请—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或召开社区代表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予以审核确认—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公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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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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