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求职登记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29 来源:市残联 作者:市残联 责任编辑:张林
| 事项名称 | 残疾人就业求职登记 | 
| 设定依据 |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 
| 申请条件 | 符合残疾人就业求职的人员,年龄范围(男:16-55岁,女16-50岁);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精神残疾和重度智力残疾除外)。 | 
| 申请材料 | 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 
| 办理地点 | 市残联残疾人就业监督管理处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办理时限为即办 | 
| 联系电话 | 唐晓梅:4227516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流程 | 年龄范围(男:16-55岁,女16-50岁);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精神残疾和重度智力残疾除外)。村受理——报乡镇残联——报市残疾人就业监督管理处就业指导科。 | 
- 附件: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