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变更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01-13 来源:钟祥市卫计局 作者:钟祥市卫计局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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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护士变更注册 (1) | 
| 行政审批内容 | 护士变更注册 | 
|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 《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 审批条件 | 下列情形不予注册:服刑期间、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违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 
| 办理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4、医疗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5、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2张 6、申请注册单位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以上提交资料复印统一用A4纸并盖拟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7个工作日(即办件) | 
| 联系电话 | 6901699 |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审批、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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