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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胡集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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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17      来源:     作者:admin     

2017年3月28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胡集镇进行了巡察。期间,听取了镇党委的工作汇报,调阅了有关文件档案和会议记录,与68名干部及群众进行了个别谈话,走访村、社区、镇直单位38个,收到来信11件,来电和手机短信15条,接待来访群众7批23人次,并对有关问题作了深入了解。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巡察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胡集镇党委班子的总体评价

通过对胡集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巡察组认为:胡集镇党委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胡集镇实际,积极适应新常态,凝心聚力谋发展,党建、工业、农业、城建亮点突出,全镇实现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幸福感明显增强。镇党委班子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团结奋进,较好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巡察中,巡察组也发现了部分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四个意识”树立不牢。党要管党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深入融合不够,创新举措不多,仍然存在抓经济工作和抓党建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党员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部分村(社区)不能正常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随意性较强,导致“三会一课”质量不高,有的党支部书记未给党员上党课。“三会一课”资料不规范,各类台账记录参差不齐,存在应付检查现象。部分村党支部对党员发展重视不够,出现党员发展断档情况。

2、党建意识不强,存在认识不到位,被动应付等现象。有的村和镇直单位未按规定步骤(动作)开展党日活动,无自选动作或开展民主议事活动。有的村党日活动党员参与率低,缺乏对流动党员、外出务工党员学习宣传教育办法的措施。部分村用“支部主题党”活动代替村“三会一课”或村两委班子会。

3、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队伍管理松散。部分村党组织队伍老化,松软涣散、缺乏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少数村党组织不履职尽责,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不广、办法不多,群众反映较多,意见较大。

4、制度建设缺位,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考核时,普遍存在传统惯性,查看资料多、查看现场少,听组织汇报多、听党员心声少。重年终考核、轻日常跟踪,重考核评价、轻结果应用。考核评价流于表面形式,只要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即可。考核内容过宽或过窄,考核方式过于简单,党员群众参与度不高。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递减。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布置检查少,部分村(社区)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没有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2、执纪监督聚焦主业不够,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纪委书记聚焦主业不够,且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够强,案件查处力度不大,对自办案件成果后期运用不够,震慑力不大。

3、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部分党支部虽然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开展工作中不够扎实,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由于思想观念没有转变过来,致使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流于形式。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镇机关招待费开支总量过大。同城接待、违规报销交通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仍然突出。少数村干部仍然存在工作时间到餐馆打麻将和公款吃喝等现象。

2、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一是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镇办事大厅少数工作人员存在不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二是镇机关存在“关门办公”现象。三是服务意识不强,存在“人难找、事难办”等现象。四是部分镇包村干部深入基层次数较少,不能积极为群众分忧解难、化解矛盾。

3、工作程序不透明、不规范。镇直单位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村(社区)存在村务、政务、财务不公开透明、不及时更新以及重大事项、资产资源租赁拍卖等事项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一事一议程序等问题。

4、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屡禁不止。一是预算收入管理不规范。荆襄磷化产业园使用自制收据收取房租、垃圾处理费及利息,并且未按照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二是违规挂账。三是“三公”经费不按规定执行,存在无接待清单、集中结账、同城接待等问题。四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各种费用。

5、财务管理使用不严格、不规范。一是镇政府机关事务室与各办公室财务未按照要求进行实质性合并,统管办统而未管,各办公室财务支出未实行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二是政府采购未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存在未批先购问题。三是报销使用过期和无效票据入账。四是镇机关事务室现金余额过大,存在资金流失隐患。五是长期打白条借用公款问题突出。

6、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严重。一是违反《招投标法》规定,少数项目及时办理招投标手续。二是项目建设缺少必备手续,存在建设参与方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三是施工项目存在报大建小现象。

三、有关意见建议

1、切实压实“两个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工作的“主责主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主体责任是本职,不抓主体责任是失职,抓不好主体责任是渎职”意识。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让纪委书记聚焦主业、专责专职。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违纪案件和经济领域违纪案件。深入整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及非法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民补助资金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处分结果的运用,凡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强化抓党建力度深度。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准确把握从严治党这一“新常态”,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将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抓好“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以切实解决镇村党员干部能力缺失和本领恐慌,以补齐短板为目标,以工作需求为导向,加强党纪国法和三资管理、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服务发展、履职尽责、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集中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针对少数村级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情况,要研究制定整顿方案及整改措施,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四是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考察,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使党员队伍更加纯洁。五是切实强化基层党支部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制度,把对党建工作考核作为对村级考核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3、严格执行廉洁纪律。要扎紧、扎实、扎细制度的“笼子”,切实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要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查找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普遍性问题要建章立制、立行立改,对个性问题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坚持不懈、驰而不息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查顶风违纪行为。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防止出现制度空转的现象。要厘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风险防控,保障项目和资金安全。

4、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积极整治慵懒散,大力提升执行力。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通过设立举报箱、电话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镇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促进全镇党员干部职工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在岗敬业、履职尽责。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进全镇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强化群众纪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健全包村干部进村入组制度。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把信念坚定靠得住、为民服务本领高、勤政务实敢担当、清正廉洁有正气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加强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委班子建设,抓住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这个“牛鼻子”,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考察考核,加强对村“两委”平时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切实加大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态化推进机关中层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制度,实施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鼓励机关中层干部到村社区定岗锻炼和村干部到镇机关职能科室跟班学习。严格奖惩,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坚持奖优罚劣,切实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凝聚加快发展的合力。

6、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配齐配强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设置相关会计账薄,按规定的会计期间,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对各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领导“一支笔”审批进行管理。数额较大的资金支出,必须事前有集体讨论,事后有集体研究,方能报销。二是规范预算管理,荆襄磷化产业园所收的房租及垃圾处理费,应开具专用发票并且所收资金全部进入财政专户。三是对“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审批管理等要做出更详细的规定,在公务接待及用车问题上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整改并执行;无政府采购手续的应及时补齐相关采购手续。四是对违规报销及发放相关津补贴的,应由相关当事人退回后调账处理;对使用过期及无效票据的,应由提供票据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到税务等部门开具正式票据后进行整改;对于违规挂账的,应及时调整相关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对于现金余额过大的问题,相关条据应及时入账,并按《现金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

7、规范“三资”管理和项目建设。一是要不断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增强集体组织经济实力,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农村和谐稳定。二是要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和各项竣工验收制度,要突出招投标管理的法律严肃性。三是建立督查制度,确保规范运作。重点检查有无规避集中采购和招投标行为,有无违反程序组织采购和招投标行为。

8、加强村务公开管理。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村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责任制来抓。二是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建立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职责细化到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制定具体的村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三是全面公开,透明村务。重大事项在决定前发出公告,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将事项依照法定程序形成决议,在内容上真正做到“村务无小事,大细都公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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