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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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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2-26      来源:     作者:admin     

       1规划背景

       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成立于 1992 年,由原荆州行署于 1992 年 2月 23 日批准成立的(荆办发〔1992〕2 号)地区级开发区(改革开放试验区)。

1994 年 8 月,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1994]106 号)批准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其区域界定为:南起胡集镇的放马山磷矿,北至原荆襄磷化工业公司生活区东西大道,东起钟祥市三棉纺厂,西至大峪口矿铁路专用线,面积 7 平方公里。

       2004 年 7 月,湖北省对全省开发区进行了清理整顿,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成为全省保留的 140 家开发区之一,规划面积由原来的 7 平方公里调减为 4 平方公里,其四至界限为:东起进兴纺织厂,南至车站二路,西至焦柳铁路,北至荆襄公司东西大道,地处胡集镇区西。

2009 年,经钟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开发区范围进行调整为化工园区,园区土地总面积为15.3 平方公里。其四至界限为:东到 207 国道及焦柳铁路线,南到洋丰中磷公司,西止放马山至木架山边,北止金鹰公司。

       2014年8月,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办发[2014]47号文精神,胡集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拟调整为32.62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调整为:以胡集城西老工业园区为主体的磷化产业园和城东新区规划建立的新型环保产业园。

       湖北省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针对此项省政府发展决议,开始修编园区规划,以调整园区规划面积为基础,调整产业类型及布局,结合目前开发区区招商引资情况,针对原有产业体系、污水排放进行调整。针对开发区新的规划调整,胡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特委托我单位开展新一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规划定位

       (1)园区总体定位

       胡集经济开发区需顺应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大趋势,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充分发展基地区位交通优势及产业优势,加强经济开发区建设,完善产业及基础设施布局,延伸巩固产业链结构,建立生态工业体系。

       湖北省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的目标如下:1.建立全国重要磷复肥生产基地和精细磷化工生产基地;2.建立国家级生态转型示范区及湖北省产村融合的经济开发示范区;3.打造湖北产业转型先锋区及标杆;4.建立区域通道,以核心产业链环节为龙头,建立荆门南部产业拓展轴,形成上下游产业整体带动效应,打造区域产业带动纽带。

       (2)园区产业定位

       根据《湖北省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规划开发区的产业结构由核心产业、重要产业和配套产业构成。核心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决定着整个开发区的发展规模和水平,代表着开发区的特征,体现着在区域发展中的竞争地位;重要产业是在核心产业带动辐射下,发展的具有直接和间接联系的多元化产业;配套产业是直接为核心产业及重要产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产业。

       核心产业:磷化工产业;

       重要产业:低污染甚至零污染加工制造业;

       配套产业:现代服务业。

       (1)核心产业发展思路

       规划以磷矿产业为主导,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遵循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清洁生产的发展模式,实现“采选加一条龙、矿肥盐一体化”,突出“采选结合、矿肥结合、矿化结合、肥化结合”,形成产业结构完整、资源利用率高,以磷矿采选和粗加工为基础、以磷精细加工为主攻重点、产品附加值高的磷化工产业结构和产业链条。

       规划在改造整合现有工业企业的基础上,主要布置为磷化工工业聚集区提供基础原料的黄磷、铁合金、工业硅等工业项目,重点发展磷化工产业为主的产业集群,建设磷矿选矿、合成氨等磷化工配套产业项目。根据工业区产业的原料、工艺技术、产品和废物等因素构建以建材工业为主的补链产业,形成综合利用配套产业链,打造在国内外有一定竞争能力的磷化工生产基地。

       (2)重要产业发展思路

       随着各核心产业的完善,开发区将具有强大的招商引资的示范作用,大大的提高了开发区的整体投资环境,势必吸引大量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向产业区集聚,带动开发区多元产业的发展。

       重要产业:建材生产、轻纺服装、农产品加工、消防器材、环保器材生产等发展方向:

       1、新型技术产业

       新型建材、消防器材、服装配套、环保器材、机械设备制造等,规划建立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关键技术与产品攻关及人才技术团队,发展新型技术产业。

       2、新型环保产业

       为促进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农业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基于地区环境的保护的前提,规划在城乡结合部积极发展以农产品加工等环保型新型产业。

       3、配套产业发展思路

       开发区各企业是在自发发展建设下逐步形成布局,各自为政,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等配套环境极为薄弱,开发区投资环境是决定核心产业发展的关键,要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为核心产业及重要产业发展创造优质的发展环境。

       3规划协调性分析

       根据对开发区总体规划与国家、湖北省及地方相关发展规划的相符性以及与同级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与《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钟祥市磷化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府相符。

       《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与上位《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钟祥市胡集镇总体规划(2012-2030)》、《荆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钟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钟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相符。

       园区的环保设施发展进度与搬迁滞后,违背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与国家对环境保护及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准入条件存在一定差距。本评价结合规划综合论证,对与国家环境保护相关发展要求以及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不相容的规划内容提出了优化调整建议。

       4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11年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完成过第一次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在本次园区规划进行修编后,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特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第二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院接受评价任务后,立即组成项目组,多次组织现场查勘,深入开发区进行调查。并进行了网站公示、公众参与问卷发放、专家咨询等,了解开发区内、外公众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在环评工作期间,项目组成员对开发区建设规划进行了详细研究,对于规划中需要调整或者与其他规划不一致的部分,已反馈给管委会。

       5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5.1环境空气

       根据《荆门市环境质量月报》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可知:2016-2017年来钟祥市环境空气质量除PM10和PM2.5外其余指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现状监测:在化工园及周边共设置7个监测点中,各评价因子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SO2、NO2、TSP、PM10和PM2.5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氯气、氨、硫化氢、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等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等相应标准要求。故该评价区的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5.2地表水

       根据《荆门市环境质量月报》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可知,2016-2017年来,汉江(钟祥段)水环境质量总体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要求;但南泉河水质难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氟化物。在本次监测中8个断面中:丽阳河2个断面水质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及砷均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西汉河监测断面较丽阳河水环境质量相对良好,仅化学需氧量及总氮微有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值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南泉河在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氟化物指标存在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值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汉江钟祥段水质情况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现状监测开发区内及周边三个水库,开发区内为陈谷湾水库和金牛山水库;开发区周边主要为峡卡河水库。其中峡卡河水库水质情况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但陈谷湾水库和金牛山水库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氟化物、石油类等指标存在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值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

       分析现状监测地表水超标原因:开发区内陈谷湾和金牛山水库、丽阳河总磷、总氮和COD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周边生活污水排入河投肥养鱼所致;氟化物、石油类及砷等物质超标主要原因是多年来受到中下磷化企业废水外排影响。西汉河及南泉河受到上游来水影响,主要为磷化工企业磷石膏渣场和硫铁渣堆场的淋溶废水及其渗滤液等环境隐患。

       5.3地下水

       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地下水共计布设三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地下水质量良好,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开发区的地下水3个监测点位各监测结果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5.4声环境

       规划区域内现状居民区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表1中2类标准要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现状值满足4a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5土壤环境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区域4个监测点位(福泉村;大峪口社区;丽阳村;湖山村)铬、铜、铅、锌、汞、砷和镉等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标准值达到二级标准。

       6环境影响预测

       6.1地表水

       待5000t/d的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后,在尾水排放满足一级A标准的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污口下游河段COD和NH3-N的浓度贡献值均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的限值要求。但根据2017年11月丽阳河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可知:丽阳河排污口上下游水质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及砷均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的背景浓度为43mg/L和2.4mg/L,叠加后,丽阳河水质在正常工况下呈现超标状态。

       建议①规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现状直排丽阳河的工业企业废水全部集中收集,进入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再排入丽阳河,对丽阳河水环境具有一定减排效应。②开发区必须结合项目的引进情况和产业发展方向,确保开发区工业企业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确保开发区工业企业污水总量不得突破5000t/d;尾水排放标准不低于一级A标准。③丽阳河-南泉河-汉江流域的各项综合整治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划安排落实,确保丽阳河-南泉河-汉江水质尽快恢复达标。

       当发生事故性排放时,污染物排放量将远远超出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厂排出的污染物量,必须保证污水的收集和各企业处理系统的实施和完善,坚决杜绝非正常情况下污水外排。污水处理厂必须修建事故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水体。

       6.2地下水

       园区生产与生活供水来自供水管网,不取用地下水,对区域地表水资源量不会产生影响。由于园区工程涉及化学品使用和存放的区域、污水处理站都有严格的防渗结构设计,包括场底基础的夯实、铺设防渗膜等,从而可有效避免渗滤液渗入地下水。

如化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泄露后的分布情况,在发生泄露的50d时,预测超标距离为426m,影响距离为514m;在发生泄露的100d时,预测超标距离为659m,影响距离为784m;在发生泄露的200d时,预测超标距离为1046m,影响距离为1225m;在发生泄露的300d时,预测超标距离为1390m,影响距离为1611m;在发生泄露的400d时,预测超标距离为1713m,影响距离为1932m;在发生泄露的500d时,预测超标距离为1980m,影响距离为2266m;在发生泄露的1000d时,预测超标距离为3386m,影响距离为3791m。

       6.3环境空气

       工业园内主要的大气环境污染物SO2、烟尘和NO2的贡献浓度预测值均可满足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但现状背景浓度PM10和PM2.5超标。建议开发区配合胡集镇镇政府及钟祥市人民政府,按照《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相关要求积极展开区内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2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的升级改造,积极探索采用区域热电连供或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提升园区大气环境质量。

       6.4声环境

       按照达标控制的原则,工业区厂界范围内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昼间65 dB(A)、夜间55dB(A)要求,交通干线两侧35m范围内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类4a标准要求,居民区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工业化区域整体噪声水平较有所提高,工业区新建、改建企业工业噪声和城市主干线交通噪声是使噪声增加的主要因素,其次则是一般道路交通噪声。

       6.5固体废物

       根据固体废物产生量分析,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规划实施后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园内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临时堆存。生活垃圾送当地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近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4t/d;远期产生量为19t/d。现状由胡集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往龙会山(过风崖)垃圾填埋场处置。龙会山垃圾填埋场位于胡集镇西侧11公里外虎山村龙会山,占地92亩,日处理生活垃圾60t/d,服务年限为30年。主要接收来自胡集镇和胡集经济开发区的生活垃圾。但该垃圾填埋场为一座简易垃圾填埋场,未建设防渗、防自燃及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等设施。2017年开发区申请市政府拟建一座日处理垃圾300吨以上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目前正处於选址阶段。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开发区产业集中在发展磷化工、磷肥及配套化学品工业上,主要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硫铁渣、磷石膏、燃煤灰渣、除尘器沉渣等。2020年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硫铁矿渣204万吨/a,磷石膏500万吨/a,炉渣7万吨/a,总计711万吨/a。2030年一般工业固废约为为1131万吨/a。园区现有四家大型企业建设有磷石膏堆场,对园区内磷石膏及矿渣进行堆存。它们是湖北瑞丰磷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市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湖北京襄化工有限公司。

       (3)危险废物

       园区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与其引进的行业密切相关,危险废物主要来自磷化工企业,包括HW24含砷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34废酸;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活性炭;HW50废催化剂等。全部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未对外环境排放

       7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本次规划修编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措施,主要从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最小化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修复补救措施三方面提出,并与2011年环境措施相互承接与增补。具体见表10.7-1。

       8公众参与结论及意见反馈

       8.1公众参与小结

       本次规划环评采取网站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与座谈会等形式。本次环评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均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在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政府网站工作网站上进行公示,将园区规划的基本信息及环评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个人问卷共发放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7份,回收率为97%;团体问卷发放14份,回收有效问卷14份,回收率为100%。本次团体问卷共收集了胡集镇湖山村民委员会、放马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丽阳村民委员会、王集社区居民委员会、福泉村民委员会、虎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峪口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泉口村民委员会、平堰村居民委员会、孙湾村民委员会、向岗村民委员会、邱桥村民委员会、桥垱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4个单位的团体意见。均表示了对园区建设的支持。

       8.2公众参与意见反馈

       在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及公众问卷调查中,大部分公众赞成开发区的建设,个别公众对开发区规划开发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抱有疑虑,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在环评报告中,对于区域地表水环境保护,提出必须实施总量控制措施,另按照环境保护的需要,区域应大力提倡“节约用水、中水回用”等措施。同时,对能源消耗的污染物排放,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的管理维护。对于区域固体废物的处理,针对其现状处理情况,提出加快工业园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的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贯彻“循环经济”的理念,尽量回收利用;工业园区的固体废物处理应逐步做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要求;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对于区域的噪声影响,应采取有效降低噪声的设备或者设置绿化带等控制工业园区噪声影响。

       (2)对于规划区拆迁居民安置后的就业问题,在规划区布局方案调整中已经考虑了规划区内居民的搬迁及安置问题。同时在现有拆迁居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拆迁居民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并做好拆迁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

       (3)对于规划区入园企业,提出禁止、限制、鼓励的原则与要求,在招商引资项目中应尽量引入科技含量高、无污染、产品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提出在工业园区引进项目中,将坚持“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理念。

       (4)对于规划区拆迁居民搬迁补偿方面应严格依照相关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做好协商工作,保障好当地居民利益。

       9规划综合论证及调整建议

       从规划目标与发展定位的环境合理性、规划发展规模的资源环境合理性、规划发展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规划产业机构的环境合理性、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达性对规划进行综合论证。

结合对园区规划与上位规划相符性、同级规划协调性、相关产业政策相容性以及对园区总体发展目标、规模、布局、产业结构及环境保护目标可达性的综合分析,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见表2。

       10开发区“三线一单”建议

       综合参考《“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制定以下“三线一单”。

       通过对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的分析归纳,对其发展提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4。

       11总体评价结论

       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已久,相关产业发展已经具备一定规模。规划实施后,对于延长现有产业链条、提升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拉动钟祥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的促进作用。

       规划的实施也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不利影响,污水排放加重周边水体负荷,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影响等等。根据对规划及布局进行适时调整,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价和跟踪监测,适时地采取改进措施,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减轻或避免。

       综上所述,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落实了开发区用地性质,并完成对其产业规划、规模调整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开发区在选定的地址上进行开发建设是可行的。

表1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减缓和对策措施清单.docx

表3 胡集经济开发区环境制约性因素建议一览表.docx

表2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汇总表.docx

表4湖北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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